不管做什麼努力,也不可能比上阿櫻,因為她是天才,我是笨蛋。
起初我對這句話還會有些小感冒……好吧的確天才對上笨蛋,絕對會是天才得到勝利,不過我還是會抱著一點點點點,總之就是像細菌般那麼小的希望,認為我至少還是會有一樣東西比她強。
但是我的希望,卻徹底崩潰了。
首先我想跟她比較運動才能,結果馬上敗北,身體嬌小的阿櫻,居然會比我這個肉看起來比較多的女生還要厲害。接著我想試試看在課業上,但是想想後也算了,因為那不用說,輸家鐵定是我。家庭錢財朋友更是不用比,一看就知道我不可能打贏她,至少現在是不可能。至於愛情方面,唉阿櫻如果交男朋友的話,絕對比我快,也帥多了。我一直認為,被稱為校花的她,應該是會去找校草當男朋友吧?




